触屏版 销毁服务公司,报废产品销毁,文件资料销毁,过期食品销毁,化妆品销毁,保健品销毁,图纸销毁,标书销毁

联系益美

负责人:张先生
广州天河区柯木塱南路18号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新闻资讯

广州销毁公司:公鸡跳楼砸伤过路男子 法院饲养人赔偿4万余元

更新时间:2025-01-07 00:45

广州销毁公司:公鸡跳楼砸伤过路男子 法院饲养人赔偿4万余元

邓某某在路上行走时突然被一只从高空飞落的公鸡砸伤。事后,邓某某显出公鸡的饲养人黄某未采取必要的安全办法,导致公鸡飞出阳台撞伤他人,因此要求黄某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。

乐昌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,黄某算作公鸡的饲养人,疏于管理并未采取安全法子,导致公鸡伤害了邓某某,因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最终,法院判断黄某赔偿邓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章程,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,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肃穆遵守饲养动物管理规定,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办法,以避免类似的安全事故发生。

因此,根据法院的判别,公鸡伤害他人的责任应由公鸡的饲养人承担,并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。

(投诉)

版权所有 广州益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粤ICP备20044791号